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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小兰花茶标准 |
| 时间:2009年2月11日 来源: | 上一篇 下一篇 本篇浏览:131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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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小兰花茶 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451-200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舒城小兰花茶的定义、品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舒城县境内生产的舒城小兰花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5009.12 茶叶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4789.3 茶叶中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302 茶 取样 GB/T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8304 茶 水份测定 GB/T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9679 茶叶卫生标准 GB9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指标 GB/T14456 绿茶 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14876 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方法 NY5017 无公害食品 茶叶 SB/T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SB/T10037 红茶 绿茶 花茶运输包装 3、定义 舒城小兰花茶产于舒城县境内,是用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三叶的正常芽梢经特殊工艺精制而成的烘青绿茶,其特点为:外形芽叶相连,自然舒展,色翠匀润,毫锋显露,泡后似兰花绽放,花香持久,滋味醇爽回甘,汤色嫩绿明亮,叶底嫩匀成朵。 4、要求 4.1 分级 4. 1. 1 舒城小兰花茶分为特 一级、特二级、一级、二级、三级共五个级别,各级别茶叶鲜叶组成见表1。 4. 1. 2 实物标准样参照本标准制定。设特二级、二级两个实物标准样,标准样每二年更换一次 4.2 感官指标 各级茶叶的感官品质应符合本级特征要求,感官指标见表2。 表1 等级 要求 特一级 一芽一叶初展≥90% 特二级 一芽一叶初展≥50% 一芽一叶≤50% 一级 一芽一叶≥70% 一芽二叶初展≤30% 二级 一芽二叶初展≥50% 一芽二叶≤50% 三级 一芽二叶3≥0% 一芽三叶初展≤70% 表2 外形 香气 汤色 滋味 叶底 特一级 成朵翠绿白毫显露 兰花香清香高长、鲜爽 浅绿明亮 鲜醇回甜 嫩绿明亮匀整成朵 特二级 成朵翠绿显毫 嫩清香高长、鲜爽 嫩绿清澈 醇厚鲜爽 嫩黄绿明亮成朵较匀整 一级 芽叶相连翠绿较匀润显毫 清香鲜爽较持久 嫩绿清明 醇厚较鲜爽 绿明亮尚成朵匀整 二级 舒展似兰花初放 清香较持久 黄绿较明亮 较鲜醇 黄绿尚亮 三级 舒展色绿微显毫 栗香持久 黄绿尚明亮 尚鲜醇 黄绿 4.3 理化指标 DB 34/T451--2004 舒城小兰花茶 理化指标见表3。 表3 项目 指标% 水份 ≤7.0 碎未 ≤5.0 水清出物 ≥34.0 总灰分 ≤6.5 4.4卫生指标 舒城小兰花茶卫生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茶叶》NY5244-2004规定执行。见附表1。 4.5 净含量 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见附表2 5、试验方法 5.1 取样和样品的制备:按GB/T8302和GB/T8303执行。 5.2 分级感官品质检验:按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和SB/T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的规定,对照实物标准样和表2感官品质要求评定。 5.3 理化指标检验 5.3.1 水份检验按GB/T8304执行。 5.3.2 水浸出物测定按GB/T8305执行。 5.3.3 总灰分测定按GB/T8306执行。 5.3.4 碎末测定按GB/T8311规定执行。 5.4 卫生指标的检测 5.4.1 铅检测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5.4.2 联苯菊酯、氯氰菊酯和溴氰菊酯检测,按GB/T 5009.146规定执行。 5.4.3 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喹硫磷检验,按GB/BT5009.20规定执行。 5.4.4 大肠菌群按GB/T4789.3规定执行。 5.5 净含量检测: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5.6 包装检验按GB9680、GB191、GB7718和SB/T10037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 批次 产品均应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规格和包装必须一致。以同一产地同等级产品为一批。 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感官品质、水份、粉末、净含量和包装标签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例行检验。 A.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检查产品质量时。 D.投产后,如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6.4 判定规则 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技术要求的产品,则判该产品为合格。 6.4.2 分级和感官指标检测不符合要求则按降级处理。 6.5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8302规定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出厂产品的外包装应按GB7718规定或贸易合同规定条款清晰标明标记。 7.2 包装 7.2.1包装容器应该干燥、清洁、无异气味及不影响茶叶品质的材料制成,接触茶叶垢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9680规定。 7.2.2包装要密封、干燥、美观、无异气味、避光、牢固而防潮。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7.2.3包装规格应符合SB10037的规定。 7.3 运输 运输工具要求洁净、干燥、无异味、无污染, 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装卸时要轻放轻卸。 7.4 贮存 7.4.1贮存仓库要干燥、清洁、通风、避光。仓库周围无异味污染。 7.4.2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2个月。 附表1: 舒城小兰花茶卫生指标 ---------------------------------- 铅(mg/kg以Pb计) ≤5.0 每100g大肠杆菌群,个 ≤300 敌敌畏(mg/kg) ≤0.1 乐果(mg/kg) ≤1.0 杀螟硫磷(mg/kg) ≤0.5 喹硫磷(mg/kg) ≤ 0.2 氯氰菊酯(mg/kg) ≤0.5 溴氰菊酯(mg/kg) ≤5.0 联本菊酯(mg/kg) ≤ 5.0 ----------------------------------- 附表2: 舒城小兰花茶净含量负偏差 ------------------------------------ 净含量 负偏差(净含量的百分比 克) 5g-50g 9.0 - 50g-100g - 4.5 100g-200g 4.5 - 200g-300g - 9.0 300g-500g 3.0 - 500g-1kg - 15 1kg-10kg 1.5 - 10kg-15kg - 150 15kg-25kg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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